发布日期:2023-11-25 21:19 浏览次数: 次
Kaiyun体育官方app下载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通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评价,也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的指导。
近日,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通则》地方标准已经通过技术审查并形成报批稿,拟对外正式发布,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辽宁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沈阳中科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赛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自动化有限公司、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kaiyun官方网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评价,也适用于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的指导。
包括设备设施、车间计划调度、工艺执行与管理、智能仓储物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综合效益等指标。
评价方对受评价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认受评价方完成了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综合确定是否受理评价申请。
应组建一个有经验、具备评价能力的评价组实施评价活动。评价组应确认一名评价组长和多名评价组员,总人数应为奇数。
评价前应编制正式评价计划,并与受评价方确认。评价计划至少包括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任务、评价时间、评价人员、评价日程安排等。
采集的证据应予以记录,采集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访谈、观察、现场巡视、文件与记录评审、信息系统演示,数据采集等。
在完成采集评价证据活动后,召开末次会议,评价组针对现场发现进行讨论交流,形成最终评价发现。评价组应对评价发现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进行组内评审。